为进一步提升备案信息准确性,在备案阶段部分规则做如下调整:
一、个人备案:
对于身份证地址非四川的个人备案申请,在现有提交的资料基础之上,还需提供(一年以内签注)居住证、近3-6个月的社保证明、在川在读学籍证明等资料。
二、单位备案:
1.对于个体工商户、商贸公司等企业类备案,主体负责人、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地址非四川的,需要提供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或三到六个月的社保证明等材料补充佐证。
2.对于网站、域名迁移的备案申请,域名持有人信息需和迁移后的主体保持一致,域名实名信息未修改成功的,不予通过。
3.对于前置审批许可、批文、牌照等资料均需通过前置审批项上传。未通过前置审批项上传的备案申请不予通过。